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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学报》编辑出版章程

《池州学院学报》编辑出版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池州学院学报》(英文名为Journal of Chizhou University),是安徽省教育厅主管,池州学院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编辑部设在池州学院校内。

第2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第3条 办刊宗旨:繁荣学术,创新文化,服务地方,凝炼特色,扶持学科建设,助推教学改革。努力把本刊办成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阵地、学术研究成果展示的窗口、校内外学术交流的平台。

第4条 办刊思路:坚持突出学术性与地方性相结合;坚持校内外作者相结合;坚持栏目建设与学科建设相结合;坚持现实性研究与前瞻性研究相结合。

第5条 职业道德:谦虚谨慎,团结勤奋;公平公正,以质取文;敬业奉献,求真务实;信誉至上,创新严谨。

第二章 学报编辑出版的组织管理

第6条 《池州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是学报编辑部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和业务咨询机构,是学报的决策机构。编委会可根据学报发展的需要,不定期研究学报建设中重大问题。编委会由校内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第7条 学报编辑部为学校直属业务部门,负责处理编委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实行编辑部主任负责制。编辑部编辑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在此基础上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8条 学报编辑部工作基本原则。学报编辑部的工作具有专业性、技术性、连续性和时间性都很强的特点。这些工作特点要求编辑部的工作人员和各兼职责任编辑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全局性原则。在处理每一个具体问题时顾全大局,要着眼于全局、着眼于长远,分析利弊,正确取舍,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努力地自觉地让前者服从后者。

2.科学性原则。在制定计划、作出决策、选择方法、处理问题时,要有科学依据,要符合实际,要有可操作性;要努力避免盲目性、随意性、武断性和急躁性。编辑部人员必须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力求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然后再集思广益,作出决策。

3.超前性原则。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期刊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情况,力求比较准确地预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事物的发展趋势,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安排工作要考虑到非正常因素的影响,在时间上要留有机动余地。

4.全程性原则。对各项工作,从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信息反馈到事后总结,每一个环节都要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工作都要有始有终,不能虎头蛇尾,要抓紧、抓细、抓实,有力、有序、有效。

第三章 岗位责任和职责要求

第9条 主编、副主编岗位职责。根据国家关于实行主编负责制的报刊管理原则,主编对学报的业务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

1.指导编辑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

2.领导制定学报的办刊宗旨、指导思想、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选题计划和编辑业务培训计划,领导组织开展栏目策划、开发优质稿源,宏观指导学报的封面、版式、栏目等的设计工作。

3.指导编辑努力钻研编辑业务,积极从事本专业的学术研究,不断提高专业学术和编辑业务水平,走编辑学者化的道路。

4.按时终审每期学报的初选文章(一般不超过10天),并在在线编辑系统里对每篇文章签署明确具体的终审意见,把好政治质量关、学术质量关和语言文字关。

5.定期主持召开学报定稿会议。

6.副主编除协助主编做好上述工作外,还有以下职责。

(1)向主编负责并及时汇报学报的日常编辑出版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根据主编的指导思想,组织开展选题策划,积极开发优质稿源。

(3)初步统审编辑初选的文章(一般不超过10天),并在在线编辑系统对每篇文章签署明确具体的复审意见。

(4)完成主编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0条 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1.学报编辑部主任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报编辑部的行政工作,直接向主管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努力学习、及时传达并认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编辑部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坚持学报的社会主义办刊方向。

3.带领编辑部人员,钻研编辑业务,积极从事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

4.主持制定并不断完善编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并督促全部人员遵照执行。

5.根据学报的办刊宗旨,组织、安排选题、征(约)稿、审稿、校对、印刷、发行、信息搜集整理、稿酬发放等工作。协助编委会主任做好编委会日常工作。

6.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编辑部的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及长期发展规划,并及时检查、总结,保证学报正常出版,努力提高学报质量。

7.根据勤俭节约原则,负责审批编辑部的各项财务收支。

8.领导、协调学报编辑部的对外联络工作,与校内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的学报编辑部、杂志社和印刷厂等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

9.编辑部副主任除协助主任做好上述工作外,还有以下职责。

(1)向主任负责并及时汇报日常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根据工作分工或主任安排,负责处理编辑部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11条 责任编辑、编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期刊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学报编排规范。加强政治学习,勤奋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语言文字修养和知识水平。向主编、编辑部主任负责并报告工作。

2.及时了解自己分管学科的学术动态,同校内、外作者保持并加强联系,深入了解系、部、室教师的科研情况,及时向编辑部提出征稿等有关建议。

3.一般应在接稿后1周内送有关审稿专家审阅,根据以质取文的原则,对可以考虑采用的稿件进行文字与格式加工后及时提交复审。按照学报编辑部规定的期限(不超过2个月),及时向作者反馈稿件处理意见,努力维护本刊的信誉。

4.按照学报编排规范,对决定采用的稿件进行文字加工和技术处理。务使文章语句流畅,无错别字,稿面清晰,标点符号、图、表及参考文献规范。

5.全面负责所编辑文章的校对工作,必要时可交叉校对,其中应及时将校后的清样送执行编辑安排页码、核对中英文目次。

6.根据国内外各大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的要求,制作中、英文摘要并向上述二次文献推荐,及时收集自己编发文章的社会反响,如获奖、复印、文摘及引用等。

第12条 校对责任制。学报的校对工作由各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共同完成,责任编辑负责一校、执行编辑负责二校、副主编负责三校、主编负责终校。每一遍校对时都必须对照原稿,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字迹必须工整。每期学报至少应校对4~5遍(均含对红)。校对质量应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难,即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

第13条 编务岗位责任制。负责投稿系统稿件初选并及时分给责任编辑;负责一二三校清样和主编签字的终校清样整理归档;负责统计编辑、审稿人的工作量;负责与编辑、审稿人及作者的通联;负责相关网站的数据上传入库;完成编辑部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14条 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本刊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制,不得向投稿人透露审稿专家信息,不得向审稿专家吐露投稿人信息。

第四章 学报用稿范围、用稿原则与审稿制度

第15条 用稿范围: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中符合本刊宗旨的学术论文。

第16条 用稿原则:坚持“以质取文”的原则。文章质量主要包括“新、深、真、谨”四层含义。对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立项科研项目的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第17条 稿件处理。编务、责任编辑和值班编辑应及时登录投稿系统,对新投稿件进行初审处理。对于不符合本刊要求稿件提出退稿理由;对于符合要求的稿件及时分发给相关审稿专家,及时把审稿意见(退稿、退改、录用)反馈作者。

第18条 审稿实行四审制,即编辑部初审、责任编辑和审稿专家主审、副主编复审、主编终审。特殊稿件可送多位专家同审,政治性、政策性强的稿件,必要时送党委宣传部门审定。

第19条 每单月上旬由编辑部主任主持召开编前会议,检查讨论来稿的审阅情况和处理意见,初选下期拟用稿件,讨论目次、栏目、版式等的安排,送给主编终审。对特殊或有异议的稿件,在编前会议上由集体讨论后由主编决定。

第20条 经四审批准使用的稿件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进行编辑和排版。